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,根据法律规定成或合同约定,由担保向债权人提供的,保证债务人在不履行债务时,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。
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,降低了工程风险;是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拖欠问题的有力措施
珠海市建设局规定:从2006年3月1日开始,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200万元(200万元)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,业主和承包商在申请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时,必须向珠海市建设局提供工程建设合同担保。
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(包括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项目),参照此规定执行。